中共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5-07 10:33:23          来源:中共临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唐麒斌 |          浏览量:5647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六届市委第五轮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5日,巡察组向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院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与巡察组联系并做好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院党组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共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五轮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以来,院党组先后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会7次,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在整改任务和解决问题中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着眼长远,不断建立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找短板、查弱项,建章立制9个,从源头上堵塞了制度漏洞。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整改方案,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从深入细致地研读巡察反馈报告开始,逐字逐句分析问题根源与整改要点,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统筹规划与精准部署。在整改实施过程中,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约谈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负责人,以严肃的态度和严格的要求推动整改工作高效运行。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不紧密。

1.问题整改未全面完成。

(1)2019年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指出的“‘两房’建设进展缓慢,争取地方支持不够”问题未整改到位,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

2023年省审计厅专项审计反馈的“办公楼未办理产权证”“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等3个问题整改推进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院基建领导小组和基建办,加强推进“两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二是通过概算调整,得到概算调整批复,确保资金支持;三是已向相关县领导汇报“两房”事宜。四是已办理好办公楼不动产权证。五是已调减累计盈余,完成账务调整;六是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及财务专业知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约谈了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和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七是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清理,已完成49笔往来挂账的清理,其中2笔向法院起诉。

2.同类同改未巡先改工作不扎实。

(2)2024年1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印发《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结合实际同步开展同类同改未巡先改工作,院党组未将“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意识不强”“法律监督效果不佳、刚性不强”“‘数据冲动’明显,影响监督效果和权威”等问题列入同类同改未巡先改任务。部分问题的整改措施机械照搬省检察院整改措施,未结合本院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将“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意识不强”“法律监督效果不佳、刚性不强”“‘数据冲动’明显,影响监督效果和权威”等问题列入本次巡察整改任务;二是召开党组会,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本院实际进行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存在短板。

3.法律监督效果不佳、刚性不强。

(3)对公安、法院的违法监督大多是轻微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关于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的内容;二是将公安、法院反复出现类似违法问题的纠正违法文书抄送公安、法院主要领导;三是将纠正严重违法问题、屡纠屡犯问题的文书抄送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考核部门及县法院考核部门;四是因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已将线索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

(4)监督缺乏韧劲。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线索对接机制,对刑检部门移送的线索实现了应收尽收;三是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制发台账,目前发出的检察意见均回复采纳,并由相应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5)监督滞后,未及时纠正公安机关违反办案期限的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将相关挪用资金案件的纠正违法文书抄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已对第一检察部全体员额检察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二是智慧案管提示退补案件即将超期的案件,承办人均提醒办案机关及时重报;三是对超期未移送的案件,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向其主要领导通报,跟进监督公安机关退补重报。

(6)刑事抗诉率低。重指控犯罪轻审判监督现象明显,抗诉积极性不足,抗诉必要性把握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刑事判决、裁定文书三级审查制度,由员额检察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查;二是增加检察文书流转/签发单内容,《刑事判决、裁定审批表(一审)》需经科室主任、分管领导逐级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三是经审查,已对一起危险驾驶案提起抗诉。

(7)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不到位。监所检察室监督力度不强,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配置驻所检察室主任,制定驻所检察室值班表;二是制定《看守所混管混押检察工作制度》,对看守所混管混押情况已督促看守所进行整改,并得到根本性解决;三是判处实现未执行罪犯收监基本完成,未抓获的3名罪犯已督促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四是定期向市城郊院报告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情况。

4.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存在偏差。

(8)“数据冲动”明显,影响监督效果和权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应勇检察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每日开展常态化监督,核查“类案群发”等问题,2024年以来,未出现该情况;三是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分析。

(9)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承办人追责;二是制定检委会工作机制;三是对不起诉、退补重报等案件组织案件评查。

5.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意识不强。

(10)问题导向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已经凸显的性侵、醉驾、帮信犯罪问题已分别制发了1份检察建议;二是第一检察部定期对刑事案件中体现出来的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会商梳理。

(11)建议质量不高。内容存在简单化、就案论案现象,未能上升到类案监督的层次。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检察建议内容研讨,并制发了一份高质量的防性侵检察建议;二是防性侵检察建议已抄送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未保办等机关;三是对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整改到位,并要求提供相关整改资料。

(12)跟踪落实力度不够。部分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建议单位整改不充分,未继续跟踪核实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部门对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二是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已纳入县委考核;三是制定了《检察建议考评细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考评打分,2024年度根据落实情况对3个单位予以扣分。

6.行政公益诉讼履职有差距。

(13)跟踪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检察建议出现“失效”情形。针对环境保护领域、同一问题屡发检察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问题开展回头看并形成台账;二是最高检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相关案件已办结,共办理8件案件,其成功做法被《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三是已建立跟踪监督台账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7.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流于形式。

(14)未按照《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方案》开展工作,2024年没有落实具体人员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制度》;二是与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和数据,加强工作中沟通协商;三是建立、完善了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工作台账,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8.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存在短板。

(1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存在偏差。部分法治副校长履职不到位,没有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学习关于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对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和培训;二是制定《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建立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提醒、通报制度,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考评内容;三是法治副校长每学期按时完成了2课时上课任务。

(16)综合履职主动性不够强。存在重诉讼办案、轻监督办案;重办案结果、轻办案效果;重法律适用、轻社会治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未检办案团队学习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的相关制度文件规定;二是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综合履职措施,做到信息共享,多类型、多方式开展综合履职工作;三是加强综合履职案件的后续情况跟踪,强化案件办理实效。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7)“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临宣发〔2024〕1号)文件,并研究制定《中共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细则》,“第一议题”学习资料的印发、记录、收集整理等工作由政治部安排专人负责;二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18)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学习了《临武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研究制定了《中共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向县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4年度院党组已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19)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对“一网两微三端”、进行及时更新;二是明确工作网各部门发布责任人,要求各部门对工作网进行及时更新,工作网未出现“僵尸网站”“空白栏目”现象;三是2024年第三、四季度对工作网栏目进行了检查并通报,未发现不及时更新的情况。

(三)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纪律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0.全面从严治警有差距。

(20)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完善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文件。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并邀请了派驻纪检组组长莅临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院领导班子成员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履职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1)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平时考核等制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问责追责,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挂钩;二是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和参加“三重一大”会议的规定,党组会讨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及需要派驻纪检组参会的,提前一天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确保派驻纪检组有时间参会。

(2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二是组织全院干警及书记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参观郴州市廉政教育基地;三是分管领导每半年对分管部门干警进行一次以上廉政风险提醒谈话。

(23)清廉机关创建活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临武县清廉单元建设指导意见》,并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创建工作;二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了清廉机关建设相关文件,让干警清楚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活动的内容,并积极参与清廉机关创建活动;三是在院内宣传栏、墙壁、会议室增设了清廉机关建设宣传标语。

1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24)违规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和政治部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法警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法警执勤岗位津贴、法警加班补助发放的相关文件。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政治部、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员、法警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已清退2019年至2023年部分法警年休假、产假期间领取的加班补助;三是制定了《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实施办法》。

(25)重复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政治部、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员、法警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已清退相关法警2018年至2019年驻万水乡门头村期间重复发放的补助。

(26)违规发放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奖。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和政治部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法警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临武县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办法》;二是已清退2021年度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奖金;三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政治部、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1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27)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及财务专业知识;二是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已约谈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和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三是严格落实《临武县人民检察院财物采购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程序不到位的不予报账。

(28)未记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会议室装修、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记入固定资产账;二是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完善固定资产账。

(29)报账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已约谈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二是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及财务专业知识;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范劳务开支的要件和报账审核的工作要求。

(四)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13.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

(30)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会议要求严格执行《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不得进行表决发言;二是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未再进行表决发言。

(31)中层干部岗位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临武县人民检察院部分中层干部职位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二是根据实施方案,启动2名正职岗位和4名副职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已印发任职文件,配齐了中层干部岗位。

(32)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政治部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2024年干部任前公示均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张贴日不计算在公示时间内)。

14.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33)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按照县委工作提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对主题党日活动的认识;三是加强考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支部考勤工作,通过建立台账、党员积分表,对主题党日活动参与情况进行通报。

(3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每一个程序都能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筑牢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二)坚持不懈推动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巩固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跟踪落实、持续发力,做到问题个个整改、任务件件落实、措施条条落地,确保整改成效。

(三)坚持不懈推进制度建设。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在整改任务和解决问题中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着眼长远,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同时,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锤炼队伍、提升能力,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推动发展、提升水平的过程,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7760517,邮政信箱:临武县临武大道106号;电子邮箱:linwujiancha@sina.com

中共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27日

责编:唐麒斌

来源:中共临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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